? ?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軍隊測繪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全國根底測繪規劃,報國務院批準后組織施行。
? ? ?縣級以上中央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國度和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根底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踐狀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根底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施行。

? ? ?根底測繪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組織專家停止論證,并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其中,中央的根底測繪規劃,觸及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或者作戰工程的,還應當征求軍事機關的意見。
? ? ?根底測繪規劃報送審批文件中應當附具意見采用狀況及理由。
? ? ? 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發布經批準的根底測繪規劃。
? ? ? 經批準的根底測繪規劃是展開根底測繪工作的根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正;確需修正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則的原審批程序報送審批。
? ? ?國務院開展變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國根底測繪年度方案。
? ? ?縣級以上中央人民政府開展變革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根底測繪年度方案,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應對自然災禍等突發事情的需求,制定相應的根底測繪應急保證預案。
? ? ?根底測繪應急保證預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應急保證組織體系,應急配備和器材裝備,應急響應,根底天文信息數據的應急測制和更新等應急保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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